【政令宣導】「租屋務必使用新版契約 避免權益受損」

為提供租屋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,於簽約時務必使用內政部公告之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(109年版),明確規範電費計收方式、租賃雙方修繕責任及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等事項,可降低租賃爭議及減少糾紛。
如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「租賃條例專區」契約項下/下載電子檔使用。
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news/89?qcclassid=3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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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 第三課
建立日期: 2023-09-23
更新日期: 2023-09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