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令新訊】廢止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,自即日生效。

 內政部令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
發文字號:台內地字第1120263009號

廢止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,自即日生效。


附件 :
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20263009號令.pdf
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202630093號函.pdf

管理單位: 第三課
建立日期: 2023-05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