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消費者保護宣導】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第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,修正自110年1月1日生效)

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11點及第19點規定之生效日期,修正自11011日生效) ,請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之網址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DFB720D019CCCB0A/bec3c5ac-ff75-4c26-a21b-a3977719a6cb瀏覽查詢相關規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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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單位: 第三課
建立日期: 2020-05-08
更新日期: 2020-05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