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政策宣導】善用ADR(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)解決土地糾紛宣導

 為協助民眾調解土地糾紛,司法院前於1061215日建置「訴訟外紛爭解決(ADR)機構查詢平台」,用以增進對ADR制度之瞭解不僅能迅速尋找合於其紛爭解決需求之ADR機構,亦能達到節省成本之效果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
參考資訊連結: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cp-1497-57069-fceff-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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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: 2020-04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