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令宣導】為加強宣導洗錢防制法新制將於106年6月28日施行,協助刊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「1分鐘看懂洗錢防制新法」懶人包及宣導文字6則,敬請參閱。

「1分鐘看懂洗錢防制新法」懶人包:詳附件

宣導文字6則如下

1.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,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,均可能構成洗錢罪,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。
 
2.金融機構落實開戶及交易之客戶審查程序,多一份關心,多一些瞭解,健全臺灣金融環境,保護你我財產安全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。
 
3.出入境攜帶新台幣10萬元、人民幣2萬元、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、有價證券、一定金額之黃金及物品,要誠實申報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。
 
4.自106年6月28日起,洗錢防制法新增銀樓、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證人從事特定交易時,也要進行客戶審查、申報可疑交易及保存交易紀錄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。
 
5.洗錢防制法修正施行後,並未變動既有不動產買賣交易及登記程序,您只需配合地政士、房仲業、代銷業進行確認相關身分資料、留存交易紀錄。
 
6.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及問答集(QA),可至內政部地政司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地政機關網站查詢了解。

附件 :
「1分鐘看懂洗錢防制新法」懶人包.pdf

管理單位: 第三課
建立日期: 2017-06-26
更新日期: 2018-09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