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土地權利申請作業流程,依照內政部訂定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規定,應填寫申請書表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地政機關申請,經該機關審核後報請內政部許可。
經內政部許可後,須於1年內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。
發布科室:主管 瀏覽人數:149人 更新日期:2025/04/02
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土地權利申請作業流程,依照內政部訂定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規定,應填寫申請書表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地政機關申請,經該機關審核後報請內政部許可。
經內政部許可後,須於1年內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