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平等,從母姓父姓一樣好

性別平等,從母姓父姓一樣好
為落實兩性平權,符合性別主流化趨勢,民法於96523日修正後,子女姓氏可自由約定,得從父姓或母姓。

民法第1059條規定,「出生登記,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,約定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」及「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」。

子女經出生登記後,於未成年前,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子女已成年者,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

又按戶籍法第49條第1項規定:「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,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,婚生子女,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……。」

民眾若還有任何疑義,請電洽本市各戶政事務所。

新住民海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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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: 2021-03-18